普利特:海通证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为上海普利特复 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利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3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6,084,32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79,026,992.2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8,775,247.51 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