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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 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 东资格由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