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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0468NJ TEL-B(200468)2024-11-28 14:21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现金出售方式, 向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曼电气")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论证,董事会认为:本 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内容为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南曼电气 100%股权,不存在违反国 家产业政策的情形。南曼电气不属于污染行业,土地权属清晰,无垄断行为,为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投资,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