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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民生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200468NJ TEL-B(200468)2024-11-28 18: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前述主体的控股股 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 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 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周俊瑜、贾业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