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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468NJ TEL-B(200468)2024-12-23 11:34

北京市兰台(南京) 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普天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洪亮律师、孙士珺律师出席了 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23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风汇大道 8 号普天科技创业 园召开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及信息,包括: 1.《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