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电气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与"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合称"本次 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