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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强联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205,708.44 元(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