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提名沈 晓华、王亚、钱军辉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同意出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