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沈晓华)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沈晓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 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该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