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地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数码"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地数码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在 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对象: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 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资产 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