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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 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