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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002330DELISI(002330)2024-11-29 10:4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实施细则 二○二四年十一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