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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59PHARMARON(300759)2024-12-18 10:4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1 法律意见书 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 本提供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 2.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法律意见书 致: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