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 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现就提名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姜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姜华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