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东莞宏远工业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 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及更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 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 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 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 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及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 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 应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