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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000573WINNERWAY(000573)2024-12-23 10:35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 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 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 内提交审计报告。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应向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年审注册会计师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