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于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 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