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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00189JLSG(600189)2024-12-27 08:55

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章程")的相关规定,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以 下称"本律师所")接受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代表出席由公司 2024年 12 月 11 日第九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召开的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律师 法律意见。 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本律师所代表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审查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保证其 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且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律师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 料,随其他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律师所在其中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律师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拳法》等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精神,就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