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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561Jiangxi Changyun(600561)2024-12-10 08:5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51 号 致: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 1 号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 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 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