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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70-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70-8号 致: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豪鹏科技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 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首次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