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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00726HDECL(600726)2024-12-06 11: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 答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和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递交信息披露文件,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