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计划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为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