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600726HDECL(600726)2024-12-06 11:21

第一条 为落实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归集和有效管 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股票上市规则》所界 定的重大事项及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三)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上述部门或企业指定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七)其他可能知悉公司重大信息的人员。 — 1 — 本制度"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的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