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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列控: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邮政编码(P.C.):518048 21-26/F, China Travel Service Tower, 4011 Shennan Avenue,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web):www.huashang.cn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和以下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见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