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1 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西二楼公司 201 大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姚培琪律师、陈艺臻律 师列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 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