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债务和租金豁免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债权人暨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豁免借款的通知》及《关于豁免借款利息的 通知》,衡帕动力决定无偿豁免公司借款本金 2.8 亿元以及截止 2024 年 12 月公 司向衡帕动力借款产生的借款利息累计 4,960 万元;公司子公司湖南领湃锂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与湖南领湃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领湃研究院")于近日收到出租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 新建设")出具的《关于无偿豁免租金的通知》,弘新建设决定豁免湖南领湃承租 其厂房、设备的租金 2,200 万元,豁免领湃研究院承租其厂房的租金 100 万元。 以上债务本金、利息和租金豁免为衡帕动力和弘新建设单方面、不附带任何 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生效后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 或履行上述任何责任或义务。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债务和租金豁免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领湃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