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56 号 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14 点 30 分在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