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上市公司"、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 所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标的 公司")225,055,465股股份,占雪峰科技现有股份总数的21.00%(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 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