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楼 2901 室 邮编/Zip Code:510623 电话/Tel:86-020-37392666 传真/Fax:86-020-373926826 电子邮箱/E-mail:guangzhou@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厦门 重庆 合肥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暨 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5775 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 法律意见书 1.本所律师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暨 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5775 号 致: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