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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603129CFMOTO(603129)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特定股东")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 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