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协昌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协昌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价格 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318.4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94.86 万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