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协昌科 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 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