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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300879DAYE(300879)2024-12-13 13: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 同意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宁波大叶园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出具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针对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对本 公司出具的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本公司 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郑光炼 黄 超 徐奕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