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蒙草生态优先股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蒙草生态")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优先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蒙草生态实施优先股赎回相关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赎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经世律师事务所 关于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赎回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涉及本次赎回的有 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其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蒙草生态提供的有 关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