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