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英洛华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13 日 2 你的儿子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英洛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8,200 股,成交金额 98,892 元;于 11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票 8,200 股,成交金 额 108,732 元。上述股票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 短线交易。你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未能督促子女合规交易公司股 票,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和第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杜 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厉世清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92 号 厉世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