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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综上所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蒋志虎先生、金官兴先生、 祝卸和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志虎先生、金官兴先生、祝卸和先生 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