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交易所和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