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价、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已经或可能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变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对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