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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 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帕瓦股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9.455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88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1,742,885,617.16元,减除发行费用147,755,573.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1,595,130,04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