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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及向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进行充分论证,保障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符,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以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