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可持续发展(ESG)治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会 的委员中选举产生,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