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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科股份的监管函(2)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潘肇英、李从文、聂勇、 程玉姣、莫静怡: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87 号 (二)2023 年一季度报告存在差错。你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对某景观工程(标段二)确认收入 1101 万元,但公司 4 月初才收 到第三方确认的产值进度确认资料,上述情形不符合你公司生态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政策,导致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多计收入 1101 万元,多计利润 152 万元,占你公司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的 3.86%,利润总额的 16.12%。 特此函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 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肇英、 李从文、聂勇、程玉姣、莫静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186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 以下违规行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4 日 (一)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2023 年底,你公司在 评估信用减值损失时,一是未按照抵债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