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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217HOLITECH(002217)2024-12-06 12:5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公司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出具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 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