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本 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