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公司应为审 1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提议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 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