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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600673GDHEC CO.,LTD(600673)2024-12-25 10:3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覃继伟 付海亮 谢 斌 2024 年 12 月 25 日 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 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 加强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