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核查后,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出具的书面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后认为:除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外,公司及其余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 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 "《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均 已成就。 1、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4 名激励对象 的激励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4,394份;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572 股,回购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