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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成超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392SBT(688392)2024-11-12 09:42

骄成超声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0 月 25 日,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贵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024 年 11 月 5 日,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公司 2024 年第三 1 骄成超声 法律意见书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