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四川路桥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2024 年 12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 行)》《四川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占 多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召集、主持会议并签发 1 会议文件等。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